商务系校园二级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系校园二级网站指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下设的二级网站。
第二条 网站是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提升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 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宣传部和商务系党政统一指导协调下进行管理。
第四条 网站由商务系办公室按照学院党委宣传部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商务系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担任组长、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定1名网站信息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更新、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杜绝非法信息及意识形态出现。
(三)负责协调学院信息中心开展网站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发布信息时要进行初审,初审由科室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负责,终审由办公室负责,经系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发布。
第六条 网站进行栏目设计或栏目更新时,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规划栏目,方便浏览。
第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使用简体中文。
第八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第十条 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第十一条 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 网站应包括系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人员介绍、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三条 网站应包括系介绍、现任领导、内设机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团工作、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四条 网站可提供正副高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处级和科级人员简介。人员简介依次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职称,职务,分管工作或学术方向,主要社会兼职,获奖和荣誉称号,主要学术成果等内容要素。可贴本人近照。一般不提供联系方式。在人员简介中使用“著名”“知名”“优秀”称谓的,必须报经党委宣传部审核。
第十五条 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及不良信息。
第十六条 网站须具备完善的网站后台管理的日志记录,须规范网站信息员上岗、培训及离岗流程,严格管理账户权限。
第十七条 建立考核机制,对网站信息发布等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商务系全体教职工负有提供新闻稿件的义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的,需要向办公室提供新闻稿件1篇以上:
(一)外出培训(学习);
(二)自己或带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奖;
(三)科研立项和结项;
(四)学术成果发表;
(五)教学成果展示;
(六)组织开展党团活动;
(七)开展或参加其他活动等。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商务系办公室负责解释。